旅游天数:2天
原价:¥1580元
优惠价:¥1380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0791-86215292, 18079110412
微风不燥,春光正好。
此时正是赏花踏青的好时节。
今天,
就让我们循着花香茶香,
跟随这条春日赏花采茶线路,
打开婺源茶田里的无限春光吧。
全国各地抵达婺源站,接送至【江岭景区】。【江岭景区】江岭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东北部,南临晓起,东接溪头,距县城45公里,总面积38平方公里,是以梯田油菜花海为核心景观的自然景区,被誉为"婺源最值得去的景点"。梯田如链似带从山顶延伸至山谷,其间点缀徽派民居,构成婺源典型田园风貌。景区内公路贯穿山间,可观赏高山平湖及庆源古村,该村现存1300年古银杏树与明清建筑群。江岭自被摄影家陈复礼发现后成为中国四大花海之一,2019年10月实现"去季节化"转变,形成春赏花海、夏观水墨梯田、秋看红叶、冬体验农俗的全年游览模式。景区通过"营销宣传、创意活动、文创周边"策略,发展民宿集群并实施"去门票化"经营,带动农副产品销售与农耕文化体验 。2025年6月举办江岭农耕节,推出星空音乐会、农耕舞表演及农事体验活动,配套暑期特惠政策强化文旅融合
参观完随即车赴【庆源古村】,【庆源古村】庆源古村,别称小源、小桃源,位于江西省婺源县段莘乡,距县城66公里,与安徽黄山市的休宁县五城仅隔一座五龙山,东与浙江开化也只隔一条马金岭。建村于唐开元间(公元674年),已有1300多年历史。古村地处万山之巅,峡谷深幽,一条小溪穿村而过,将村分为东西两岸,村貌呈船形。村中保存有大史第、大夫第、资政第等明清古建筑,是詹天佑的祖籍地,傩舞戏为当地突出古文化。
参观完后入住【上坦村】,感受乡村夜色。
被茶田包围的感觉,是什么体验?春阳里生机勃发的嫩芽散发着清新的香气,站在一垄垄整齐的茶树间,等凉风拂面,世界仿佛都安静下来。仰望蓝天,眺望田园山景,或茶园、或山林、或鸟语、或蝉鸣。坐在小院里,沏上一壶新茶,感受这份宁静,只觉得心中的浮躁之气都被冲淡。
一片片茶园碧绿如染,一层层茶山连接云天。在和煦的春风中,深入这片“绿野仙踪”,当一天“茶农”,自然是春日里的一件趣事。
若是恰逢大雨过后,也许还能邂逅雪山与茶园同框美景。茶田青翠,雪山巍峨,重峦叠嶂的群山与茶园连成一片,春意与诗意在此完美相遇。趁着春光正好,到这里来采青制茶、品茗赏艺,还原最浓郁的春日味道。
春风有信,
茶香无边。
到婺源开启一场
春意盎然的清新旅程吧。
早餐后,由专业采茶师带领前往茶山采茶【采茶、制茶体验】
采摘要点,只采一芽一叶或一芽二叶,不采老叶、病虫叶。采茶时间:清晨至上午最佳,茶叶鲜嫩、香气足。工具要使用竹篮、竹筐,透气不闷叶 采完鲜叶摊放采回茶叶薄摊在竹匾中,通风摊放2~4小时散去表面水分,软化叶片,减少苦涩。然后杀青(去青气)锅炒或机械杀青,高温快速杀匀杀透去除青草气,固定茶香与色泽。随后揉捻(出条形)手工或机器轻揉,让茶叶卷成条索,挤出茶汁,为后续香气和滋味打基础。 最后烘干/提香分次烘干,先初烘、再摊凉、最后复烘提香干茶手感干脆、香气高扬即可。
贵宾们可品鉴自己采制的绿茶,观色、闻香、品味,享受自己参与全过程的成果。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18079110412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4、现金支付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