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雪鼎双飞六日游
  • ¥3880元起 原价¥3980 节省¥100
  • 至尊雪鼎双飞六日游

  • 往返天数:6天 出发城市:江西南昌 报名时间:建议提前5天以上 往返交通:飞机 满意度:99 %发团日期:11月20、22、24、27、29日
价格类型:

费用包含

1、交通: 手续齐全的旅游车辆,根据人数调整车型,游览过程保证每人一正座。8人以下区间调整为火车。
2、住宿: 全程指定星级标准双人标准间(含早餐),若出现单男单女需补单房差。雪乡火炕为林业局或万嘉集团建设的酒店式标准 “五星炕标”(非当地百姓农家火炕),独立卫生间,房间大小统一,但请自备洗漱用品,不建议洗澡。阿城五星乾成国际大酒店。英杰五星温泉度假酒店。哈尔滨国际连锁五星级酒店:万达嘉华、万达皇冠、万达文华、喜来登、新巴黎、凯宾斯基等等。以上酒店名称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安排为准。)特殊注意:东北地区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同星级酒店不能与一线城市比较,请谅解!酒店正常按照标准间、大床间设计建设,个别酒店有少量套房、三人间,对于要求预定三人间的需求,我社尽量满足,但存在三人入住1间标间我社退还房差,三人入住2间标间客人补交房差的情况!
3、用餐:

全程5早5正餐1宵夜,正餐10人一桌,8菜1汤,不足10人,菜量酌减,餐标不变,不含酒水。由于亚

布力、雪乡地处山区,又是5A度假景区,所以菜品的价格要高于正常的城市餐厅,同等价位不能比较,以

东北风味为主,菜品偏咸,口味浓重。

【马云亲荐东北菜】;8菜1汤—溜肉段、宫保鸡丁、得莫利炖鱼、大辣椒或芹菜炒肉、酸菜土豆丝、炒黄豆芽、大拉皮、酸甜黑白菜、酸菜汤或杂菌汤。

【雪乡民间野味宴】:8菜1汤—野猪肉炖土豆、爆炒狍子肉、红烧兔肉、雪鹅炖酸菜、松仁玉米、芹菜粉、麻婆豆腐、鸡蛋炒圆葱、紫菜蛋花汤。

【“暖心”水饺宵夜】:酸菜猪肉、白菜肉孜了、萝卜牛肉、胡萝卜羊肉等提供其中两种饺子。

【五星南北融合菜】:4凉菜—酱口条、风味酱骨架、蘸酱菜、陈醋四宝。8热菜1汤—家焖鲤鱼、排骨炖酸菜、香辣牛肉粒、巴蜀香辣虾、孜然鸡肉串、青椒芹菜炒肉、铁锅炖大鹅、白灼油麦菜、虾仁冬瓜汤。

【渔家野生铁锅炖】:主菜—猴头菇野生鲜鱼锅、渔把头家焖滋味鱼。配菜—本地鸡炖榛蘑、红烧肉烧土豆、酱焖豆腐土豆条、肉丝豆角干、尖椒干豆腐、香炒黄豆芽或老丸子熘白菜粉条。

【百年道台府老厨家】:8菜1汤—锅包肉、排骨鸡胗压土豆、明炉鱼、贡米肉丸、老厨小炒、官府豆腐、麻酱拉皮、火爆大头菜、老火狮子头+汤。

4、导服: 游览全程一个导游,一台旅游车。(接、送机司机负责,导游在游览期间上团。)8人以下司机兼导。
5、门票: 包含【】内景点或活动费用(不参加不退费用),其中部分景点为公益性景点,需要另外付费均已标明。(英杰温泉65岁以上老人、高血压、心脏病、皮肤病、酗酒者、孕妇、女性生理期禁止泡温泉。体质稍差,容易患病者请慎重考虑,我公司对于感冒、发烧、流鼻涕不承担医疗责任和治疗费用。)
6、儿童: 年龄12周岁以下,包含火炕、正餐、车费、导服、滑雪、马拉爬犁、冰雪画廊、梦幻家园及金源渔猎文化风景区门票。不含酒店床位及早餐,还有部分根据身高和证件收费的景点(雪乡、温泉、冰雪大世界3个景点),请家长根据景区规定自行购票。
7、老人: 同成人
8、其它: 地接社仅承保旅行社责任险及旅游车座位险,请各地游客报名参加冰雪旅游产品的同时,一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一是天气寒冷,东北路面较滑,请游客一定留意脚下;二是游览项目有运动性和参与性内容,存在运动性意外,比如滑雪、穿越等。

费用不包含

旅游意外险、航空意外险和个人消费。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18079110412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4、现金支付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