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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走红色热土,共叙战友情深——江西战友聚会主题旅行

重走红色热土,共叙战友情深——江西战友聚会主题旅行

旅游天数:6天

原价:¥1606元     优惠价:¥1606元
(注:优惠价仅供参考,详情请查看线路详情)

电话:0791-86215292, 18079110412

 



产品经理推荐:

第一站:英雄城南昌**  
旅程从“军旗升起的地方”南昌启程!登上滕王阁俯瞰赣江壮阔,在八一广场重温革命初心,纪念馆中泛黄的老照片将带您穿越回峥嵘岁月。夜晚的军旅主题晚宴上,嘹亮军歌与铿锵誓言将再次点燃热血豪情!  

**红色足迹:井冈山→瑞金**  
奔赴“中国革命摇篮”井冈山,穿红军装、走挑粮小道,在黄洋界的云海中感悟信仰的力量;走进瑞金沙洲坝,亲手舀一瓢红井水,于叶坪革命旧址群重温入党誓词。这里的一草一木,都在诉说永不褪色的红色传奇。  

**山水寄情:婺源→庐山**  
让战友情谊在山水间流淌!秋日的婺源篁岭晒秋正浓,白墙黛瓦与晒匾五彩交叠,战友们可共执画笔记录这水墨画卷;登临庐山,漫步如琴湖畔,在含鄱口远眺云海,于美庐别墅追忆历史烟云。夜宿牯岭镇,围炉夜话,畅谈人生百味。  

**匠心相约:景德镇**  
最后一站抵达“千年瓷都”,战友携手体验陶艺拉坯,在泥与火的交融中创作专属纪念品。一件青花瓷杯,铭刻此行点滴,成为永不磨灭的情谊见证。  

**我们的承诺**  
专属定制行程:红色教育、山水休闲、文化体验科学搭配  
贴心服务保障:全程舒适大巴、军旅主题住宿、摄影跟拍记录  
战友专属礼遇:定制纪念徽章、军旅怀旧餐、篝火联谊晚会  

行程特色:

线路玩法:

旅游小贴士:

行程安排:

第1天   南昌报到,集合,晚宴
各地到南昌,签到,入住,晚宴!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4-5星酒店

第2天   南昌-井冈山

早餐后游览三大名楼-滕王阁,八一起义纪念馆,乘车赴革命摇篮—井冈山(全程高速及一级盘山公路约350公里,车程约4.5小时约),后入住酒店。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4星酒店

第3天   井冈山-南昌

早餐后乘观光车游览【黄洋界风景区】(参观 1小时),参观【大井毛泽东旧居】(游览约40分钟),抵达后瞻仰参观井冈山——“一号工程”【博物馆】,参观毛泽东同志旧居【茨坪旧居】,车赴南昌,入住酒店。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4星酒店

第4天   南昌-婺源

早餐后车赴婺源,游览小桥流水人家——李坑,千年古镇文化名村——江湾,车览月亮湾,

茶文化古村—晓起,入住酒店。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婺源4星酒店

第5天   婺源-景德镇-庐山

早餐后游览古窑民俗博览区,车赴庐山,游览参观庐山别墅的代表之作——【美庐】国共两党领导人都曾下榻在此,意义不寻常,入住酒店。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4星酒店

第6天   庐山-南昌

早餐后游白居易所题“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花径】,游走全长1452米,庐山最美丽的峡谷、因四季花开灿若锦锈而得名,【锦绣谷】(总路线1小时20分)神龙巧救朱元璋【天桥】、无限风光在【险峰】、更有天生一个【仙人洞】,后游【含鄱口】,车赴南昌,入住酒店,结束愉快旅程!

用餐:早餐 √  午餐 √  晚餐 √
住宿: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费用不包含:

如何预订:


预定指南

 

一、微信咨询:18079110412

三、电话咨询:0791-86215292,18079110412

 

四、门店咨询:南昌市苏圃路189号外旅大厦568,578室

 

预定流程

 

1、线上预定:网站浏览产品——线上咨询——确认行程——线上支付——签订电子合同

2、门店预定:门店咨询——确认行程——门店支付——签订纸质合同

3、电话预定:电话咨询——确认行程——支付定金——签订合同

 

支付方式:

1、转对公账户:公司帐号:江西省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昌市北湖支行营业部

                                 帐号:1902 0734 0829

2、转微信(网站上的官方咨询微信:18079110412

3、转支付宝账户:pengzhen412@hotmail.com 

4、现金支付


重要提醒:

以上行程为参考行程,具体以与客服联系,以合同行程为准

违约责任:

 旅游者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出境社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